可移动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采购项目(第*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可移动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采购项目(第*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科学大道与*星路交口处
中标(成交)金额:******元*角*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注装置,罩棚,安装基础及围堰等。 品牌(如有):中升,紫阳,中升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规格:**立方,**-***-**-**; ****** (长*宽)。 规格:按设计院图纸,施工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2台,2套,2套等,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元/台,*****元/套,*****元/套等,具体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李慧玲、韩中梅、余波、尹西鹏、顾瑞雪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安丰大厦5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砂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寿春路金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安丰大厦5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标书响应情况
4.开标*览表
5.投标分项报价表
*安市金安砂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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