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卢氏县门球场顶棚维修及钢架防锈处理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及谈判公告
1、项目名称:卢氏县门球场顶棚维修及钢架防锈处理项目
2、项目编号:****-****-0**
3、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门球场顶棚维修及钢架防锈处理工程。
4.本次谈判公告在****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年**月**日**时30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城关镇河洛印象小区南门**************
谈判小组成员:宋新文、马慧芳、李艳菊
*、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地址:河南省*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照村村委会旁2号楼
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小写:¥******.**元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成交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门球场顶棚维修及钢架防锈处理工程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
*、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卢氏县西大街县委大院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河洛印象小区南门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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