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丹艺术馆--主体修缮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莒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3、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为绿码且显示为**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2日**:**,地点为**********办公大楼*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年**月1日上午**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年**月1日下午**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
电 话:****-********、***********
**********
***********
****年**月**日
1、林剑丹艺术馆图纸汇总****(1).*** |
2、招标文件(定)-剑丹艺术馆--主体修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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