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城县垃圾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设备购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城县隽水镇古龙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宁龙潭洪园小区1栋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通城县|阅读次数: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城县垃圾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设备购置
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①招标文件第**-**页**.8条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2点“关于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①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接到通知1小时内通过“本交易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成本构成书面说明的扫描件。②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③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④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此处现变更为: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①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通过“本交易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的扫描件,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在提供书面说明的同时,供应商应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报价低的供应商如果可以诚信履约就签字;如果报低价的供应商不签诚信履约承诺函,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②招标文件第**-**页关于“*分类垃圾收集亭外形尺寸”:*分类垃圾收集亭(4桶位、不锈钢)垃圾分类亭外形尺寸约****×****×******;*分类垃圾收集亭(6桶位、不锈钢),垃圾分类亭外形尺寸约****×****×******。
此两处现变更为:
*分类垃圾收集亭(4桶位、不锈钢),垃圾分类亭外形尺寸约****×****×******(±**%);
*分类垃圾收集亭(6桶位、不锈钢),垃圾分类亭外形尺寸约****×****×******(±**%)。
③第**页关于“商务、技术、**评审标准中商务评议中的类似业绩:近3年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每提供*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类似业绩是指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此处现变更为:
“近3年(****年**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每提供*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类似业绩是指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合同法》现全部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⑤招标(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更正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达不*致之处,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通城县隽水镇古龙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咸宁龙潭洪园小区1栋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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