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年****宁德分公司东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海康威视部分单*来源采购公示 [****年****宁德分公司东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海康威视部分]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海康设备部分)采购。项目所含软件、服务的集成、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所有配套集成需满足最终用户的所有技术服务要求。具体采购设备及服务如下表:
1.2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货。 1.3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初验后,海康部分设备前*年免费维保,后两年只收基础维修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元(不含税)。 *、单*来源采购原因:(1)框架内产品无法满足该项目参数要求; (2)具体产品及型号已明确;(3)设备厂家已给************提供该项目唯*授权代理商。 *、单*来源供应商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告在****集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2月**日至****年2月**日。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号电信大楼***室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日期:****年2月**日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