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码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号、安行审投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白洋淀码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景观化提升,提升区域分为码头及周边区域、停车场区域两处,主要提升项为增设*层观景亭及相应亲水平台*处,增设相应木栈道、广场,对现状道路进行改造,在现状混凝土铺装区域改造为停车场,相关区域绿化补植提升。 建设地点:安新县白洋淀码头。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总设计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码头及周边区域设计面积*****平方米,停车场区域设计面积*****平方米,停车场西侧区域****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修整区域****平方米。 建设地点:安新县白洋淀码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审计的****或****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前两项所列人员均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可提供劳动合同)。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雁翎西路**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号富金大厦B座1单元***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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