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叶潭河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源县叶潭河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函〔****〕***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源县叶潭河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叶潭镇域内,整治村落包括:矮坝、车田村、黄草岭、儒步村、吉布村、简 下、钟屋,整治河道总长约 9.3 公里。
2.3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叶潭镇域内,整治项目涉及矮坝、车田村、黄草岭、儒步村、吉布 村、简下、钟屋,主要治理内容为铺设污水管网和接户管长约 **.7 公里,增设 3 座污水处理站,河道两边生态护坡约 9.3 公里,清理淤泥土方量 *****.** 立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清 单)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 元,其中:
2.4.1 建安工程费以 ********.** 元为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预算造价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价 为准。
2.4.2 施工图设计费以 ******.** 元(施工图设计费费率 1.**%)为最高投标限价,具体结 算金额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价为准。
2.4.3 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注: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 日历天,施工工期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或配合相关单位 进行图纸和预算等送审、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6.1 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如 有)、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 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6.2 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
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质量合格、包安全生产、包文 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 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 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 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做好工程质 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2.6.3 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报批报建: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 工作。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3)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 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4)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 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 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 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 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
2.7.1 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及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 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2.7.2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 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资 质: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 函〔****〕*** 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 年 ** 月 ** 日前期满的,统*延期至 **** 年 ** 月 ** 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库*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 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 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 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 负责人兼任。②担任过市政公用类工程总承包项目(即 *** 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 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③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1 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 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 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建市〔****〕**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成员需提供)。
3.6 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 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符合条件的 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必须*人*岗,不得兼任。拟派 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 **** 年 ** 月至 **** 年 2 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3.7.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 2 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 务的*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7.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 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 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必须提交 ** *元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
5.4.1 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 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 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4.2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投标人 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 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5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没有按 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6 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 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7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 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8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 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 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5.9 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登记为 C 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 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 理 ** 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 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 *** 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 址:*****://**.***.***.***:****/****/******/********/********-****-****-****-********** **.****)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 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 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 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经查实,将 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 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7.2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7.3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叶潭镇环潭路 1 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福基金中银大厦 ** 楼
交易中心: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东源县建设*路原东源县规划局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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