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安徽路桥市政分公司市政分公司本级金寨南路快速化改造(望水路—站前路)项目、****合*路(新桥
大道-候店路)工程*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邀请竞争性谈判 2标段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人:*************
2标段中标候选供应商:***********
公示期限:****-3-**起至****-4-2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义,请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请咨询*************。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提出,联系电话:****-
********;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联系电话:****-********。
(*)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
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集采平台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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