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新红建【****】**号-A | ||||||||||
*、合同名称:和平路小学西校区操场灾后重建 | ||||||||||
*、项目编号:新红建【****】**号 | ||||||||||
*、项目名称:和平路小学西校区操场灾后重建 | ||||||||||
*、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 | ||||||||||
地址:新乡市和平大道***号和平路小学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供应商(乙方):************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桂林镇张街村村民委员会院内*楼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合同主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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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年**月**日 | ||||||||||
*、验收组成员 | ||||||||||
康玉红 巫军 赵欣 吴舜龙 张志华 | ||||||||||
*、验收意见 | ||||||||||
****年1月6日上午,经区教体文旅局同意,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了工程监理、学校项目负责人、负责后勤副校长、主任、负责财务副校长等5人,以及区教体文旅局相关领导*起进行了西校区操场工程验收,通过对塑胶跑道和硅**的厚度和质量、排水沟的长度、施工面积以及人工草皮的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施工照片相关资料进行查看,*致认为工程施工步骤、技术规范合理,效果好,整个操场整洁,平整度符合技术标准,达到学校预期目标和效果。 | ||||||||||
*、其他补充事宜 | ||||||||||
对变更的部分同时也进行了面积核对,数据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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