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年第*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朝门路、****夏怀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年第*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朝门路、****夏怀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监理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年第*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朝门路、****夏怀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楼,联系电话:***********。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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