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乐养居定鼎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期医用电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龙政采磋商(****)****号 | **************乐养居定鼎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期医用电梯项目 | ********** | 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楼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 | 2 | ******.**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宫莉(组长)、陈桧芳、张伟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 号】文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号】文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都路与孙新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栋****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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