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年市级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振畜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汕农农函〔****〕***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牵头申报的“****年市级提振畜牧业发展-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经评审,涉及的项目建设单位资质条件、项目任务计划、资金投入概算、组织保障措施、项目绩效目标等方面达到市级项目申报要求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书面材料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日-**月**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市级提振畜牧业发展-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评审结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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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蔡同志,联系电话:****-********)
附件
市级提振畜牧业发展-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评审结果情况表
序号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实施地点 | 项目总投资(*元) | 申请补助资金(*元) | 建设内容 | 评审结论 | 备注 |
1 | ************ | **************** | 1.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白沙埔 2.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窖西村柑园工业区 | ****元 | ****元 | 1. 新建简易家系育种舍;道路、围栏及产蛋窝等配套设施设备; 2.购置填粉肝灌浆机、小型蒸汽发生器、排气扇及填饲栏等设备; 3.开展狮头鹅粉肝性能测定工作所需狮头鹅及饲料费用。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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