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包名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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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1)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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