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来宾市兴宾区*洞乡社头村委新屯村饮用泉水水源,近几日水质变浑浊,发现有虫及死鱼,怀疑受污染,影响新屯村、中屯村、下屯村、里红村几个村村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问题(受理编号:****************),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轮第*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来宾市兴宾区*洞乡社头村委新屯村饮用泉水水源,近几日水质变浑浊,发现有虫及死鱼,怀疑受污染,影响新屯村、中屯村、下屯村、里红村几个村村民的日常生活用水。”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据社头村委新屯村村民反映,泉水洞水源头于****年5月**日开始出现浑浊,有异常臭味。****年5月**日,我区组织*洞乡人民政府、区卫健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泉水洞*周杂草丛生,水上有很多漂浮物,泉水微浑浊,可闻到臭味,未见蛆虫和死鱼。通过现场走访村民,未发现村民出现集体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村民发现泉水异常后,已于5月**日停止使用该泉水,使用*洞水厂饮用水。
经排查发现,导致泉水水质异常的原因是:****年4月**日,因大风导致来宾市君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猪场化粪池部分围栏倒塌,拉扯围栏立柱导致前格化粪池开裂,化粪池污水通过地下渗漏,造成社头村委新屯村水源头水源被污染,该公司发现情况后现已组织人员对化粪池进行封堵措施。来宾市君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猪场位于社头村委中屯村古娜山,距离社头村委新屯村约2公里,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项目。该公司于****年9月建成开始养殖,现存栏生猪约****头。该情况基本属实。
综上所述,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针对泉水污染投诉事件,兴宾区卫健部门已现场采集水样*份送至来宾市疾控中心检测,待检测结果明确后将采取相应措施。2.要求*洞乡社头村委新屯村启用取水水源供水时,配备水质消毒净化设备对水质进行沉淀过滤、消毒,并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3.对来宾市君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进行进*步调查处理。
要求来宾市君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整改:1.堵住污染源头。封堵已破损化粪池的粪污排入口,同时用将已破损化粪池内的粪水抽到另*格化粪池,防止新的污水排入继续渗漏。2.清理泄漏池。组织人员用抽水机将前排化粪池里的粪水抽出来,用污水转运车拉走还田、清空,同时清理池里的残渣,达到不再产生污染的问题。3.对泄漏化粪池进行消毒。使用消毒水多次清洗破损泄漏的化粪池。4.修补泄漏池。清理完前排化粪池后,找出泄漏点,堵住泄漏裂缝,防止再次发生泄漏事故。5.对泉水东水源进行消毒。组织人员对泉水洞水源处进行清理,同时用泡腾片、生石灰粉进行消毒,消除异味。上述整改均已完成。
****年9月1日,根据*洞乡人民政府委托第*方的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中的***类标准限值。目前已恢复泉水供水。
(*)整改成效:水质已恢复,检测合格,未发现有其他污染现象,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7天。
(*)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年**月**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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