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仁寿县钟祥镇合兴村、灯塔村土地整治项目(第*次)(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仁寿县钟祥镇合兴村、灯塔村土地整治项目(第*次)(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规自资复[****]***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规自资复[****]***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仁寿县钟祥镇合兴村、灯塔村。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公顷,预算总投资****.***元,项目区新增耕地潜力面积**.****公顷,垦造水田(旱改水)潜力面积**.****公顷,整治后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拟达到7-9等。
2.1.3 建设内容:项目区新增耕地潜力面积**.****公顷,垦造水田(旱改水)潜力面积**.****公顷,整治后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拟达到7-9等。
2.1.4 总投资:****.***元
2.1.5 计划工期:***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市财政资金***%
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
2.2.3 合同计划工期:***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等),正在施工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开工通知。*个合同只能认定为*个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完(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正在施工的业绩时间以开工通知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起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眉山市)(*****://***.******.***.**/),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眉山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段5号综合楼*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眉山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 话:***-********
地 址: *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段5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嘉南路*段1号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号4栋**楼**号
电 话:***-******** 电 话:***-********
日期:****-**-**
附件: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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