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学综合实训楼、食堂扩建等5栋楼宇消防整改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禹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观澜御湖世家第**区商业公寓楼1单元**层******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教学综合实训楼、食堂扩建等5栋楼宇消防整改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学院教学综合实训楼、食堂扩建、食堂扩建(老)、实习楼和教学楼扩建5栋楼宇的消防整改施工,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应急疏散指示、喷淋等设施安装、调试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陈玉萍(组长)、赵卫荣 、***(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号投资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荣炎、李文印(代理机构)
电 话: ***********、***********
*、附件
1.评审情况*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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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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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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