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司报来《关于宜春花博园****伏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宜供发展〔****〕**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满足宜春袁州区负荷发展需要,优化电网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宜春花博园****伏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下浦~城中*****线路下浦侧改接入花博园变工程:新建段路径长2.***,导线采用2×***-***; 2.新坊~温泉*****线路π入花博园变工程:新建段路径长(折单)5.***(双回路长1.***,单回路长2×1.***),导线采用2×***-***; 3.凤凰山~半边山*****线路π入花博园变工程:新建双回路线路路径长2.***,导线采用2×***-***。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元,占总投资**%,余下**%资金为银行贷款。 *、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发布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年)中期调整结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号)、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询宜春花博园****伏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宜春花博园****伏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 设 计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 √ 监 理 √ 主要设备 √ 重要材料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单项合同未达到招标限额,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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