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年度鸠江区沈巷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东段 *** 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度鸠江区沈巷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服务范围:****年度鸠江区*****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及设计评审和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服务要求:全部单项工程现场勘查、测量、施工图纸、上图入库、系统月进度填报、编制实施计划和沟渠、道路和小田变大田测量验收,包括对前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的逐*响应、落实具体,配合采购人委托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咨询)工作,负责对审查(咨询)意见修改、完善等。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目规范标准、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以保证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正常进行 |
*、评审专家名单:唐凤华、潘薇、熊珊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成交价×1.2%;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投标供应商及原因:无。
(*)***************业绩:①合同名称:****年哈达图农牧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②合同名称:昔阳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测绘设计项目。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华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翔*商电子商务产业园B园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