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秦鑫冉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3年**月6日**时00分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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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3 % |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A岗:** 项目经理B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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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生态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李 星:*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李 星:苏**************** ***:皖************ | |||||
工期(日历天) | 总周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 标准 | ||||
企业业绩 | 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年3月。 | ||||
设计负责人奖项 | 工业废水强化处理及再循环技术开发与示范,****年6月**日。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成员方:安徽中滁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 % |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 | ||||
证书名称 | ***:生态环境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樊 健:*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樊 健:苏************ | |||||
工期(日历天) | 总周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 标准 | ||||
企业业绩 | / | ||||
设计负责人奖项 | /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南京东大能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9.** % |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 | ||||
证书名称 |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苏**************** | |||||
工期(日历天) | 总周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 标准 | ||||
企业业绩 | / | ||||
设计负责人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公示期:***3年**月7日至***3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具体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元,专家评审费****元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地址: 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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