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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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来凤路***号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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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 我公司负责组织公益电影放映,放映场次****场(以市委宣传部实际下达场次为结算依据)。 | 1.我公司自行配备与本项目配套的数字电影放映专用设备。 2.我公司于每年初申报年度各月份放映计划进行电影放映。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整放映计划的需提前报请采购人同意。 3.我公司提前联系放映村村委会及社区,确定放映场地和放映内容,做好映前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好观影群众,确保放映过程安全有序。 4.每个村放映场次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完成,按照“一村一月一场”标准年度放映不少于1944场。 5.放映影片来源合法,节目来源于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和中影新农村节目中心。 6.我公司应选取以反映主旋律、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社会主义新面貌新风尚新生活和反映“中国梦”的优秀国产电影进行放映,且放映影片均为近3年内的优秀国产电影,商业类国产优秀影片占比在40%以上。每场放映影片时间总共不少于90分钟。 7.伴随服务:开展映前公益电影广告放映,配合做好达州市城市形象宣传,做好禁毒、防艾、消防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性宣传和农业科技、生态环保、家庭卫生等知识的传播;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放映活动。 8.我公司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放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放映活动信息、照片、简报、总结等),并加强放映工作宣传、年度内要向县委宣传部提供2篇以上的放映活动信息报道。 9.我公司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应落实安全放映主责,确保自身工作人员安全。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引起的责任,概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0.我公司服从采购人对于 本项目的工作安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每个村放映场次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完成,按“*村*月*场”标准、年度放映任务不少于****场。 | ***,***.** |
谢文全、黄卫童、邓至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新宁镇新宁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开江县橄榄路***号政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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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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