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医院老院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第*医院老院区改造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第*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邯郸市第*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2777.86 平方米,包含1#病房楼升级改造工程、2#病房楼升级改造工程、医技楼升级改造工程、门诊楼升级改造工程、儿科楼病房楼升级改造工程、体检中心、制剂楼及总务科升级改造工程、放疗科升级改造工程、洗涤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消防水池泵房升级改造以及邯郸市第四医院(峰峰矿区中心医院旧配电房10KV 配电改造)。具体内容为室内室外精装修、门窗、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医用气体、强弱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轨道气动物流系统、体检中心升级改造、洗涤中心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邯郸市第四医院老院区内。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内建成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满足相应设计深度,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3)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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