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司报来《******************关于宜春车上*****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宜供发展〔****〕**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解决黄岗镇、车上林场、芳溪镇等地****网络供电串供问题,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建设宜春车上****伏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宜丰县车上林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车上-黄岗π入*****车上变架空线路工程 本段临时迁改新建线路约0.***,导线采用1×**/***-***/** 钢芯铝绞线。重新紧线约2.***,拆除线路路径长度约0.****。 2.****车上-黄岗π入*****车上变电缆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临时迁改段新建电缆路径长约0.****,采用穿管直埋敷设方式;新建π接线路段新建电缆路径长约0.***,含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约0.*****。电缆采用阻水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3×***,随电缆敷设*根**芯非金属阻燃光缆。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元,占动态投资**%,余下**%资金为银行贷款。 *、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宜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宜春市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年)》(宜市发改能源〔****〕**号),宜丰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出具的《关于征询“宜春宜丰车上****伏变电站***伏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宜春车上****伏变电站***伏配套送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 设 计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监 理 √ 主要设备 √ 重要材料 √ 其他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单项合同均未达到招标限额,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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