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孙村镇****年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皖B【招】**********
*、项目名称:繁昌区孙村镇****年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路***号****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繁昌区孙村镇****年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主要对繁昌区孙村镇中分、*分、梅冲等行政村高标农田进行小田变大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提升建设等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招标人及项目实施现场管理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监理有关的其它要求等。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标准执行。 |
*、评审专家名单:孙茂武、谢昊、*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成交价<*** *,则代理费=成交价×1.2%;(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成交单位业绩:1、东营市天鹅湖城市湿地工程(*期)监理第*标段;2、海盐县里洪塘流域(通元镇片区)姚家桥港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国光*豪广场a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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