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河池市教育局,东兴市、天峨县教育局:
为切实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培育*批具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促进全区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桂教基教〔****〕**号),我厅于近期对柳州市第*中学、东兴市东兴中学、贵港市民族中学、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天峨县高级中学开展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柳州市第*中学、东兴市东兴中学、贵港市民族中学、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天峨县高级中学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为第**批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学校。
各有关学校要主动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进*步加强学校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课程实施,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进*步提高教育质量。切实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转变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要与当地薄弱普通高中、县域普通高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内普通高中共同发展。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评建结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努力打造理念新、师资强、课程优、管理精、质量高、特色明、声誉好的示范性普通高中。进*步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指导学校按照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扎实整改。我厅将于评估结束期满3年后,组织复查评估,重点对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学校接受评估过程中作出的承诺进行复核。评估结束至复查评估期间,各学校要于每年**月**日前提交当年度的整改工作情况及内涵发展工作报告,对未按照评估要求兑现承诺和进行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将取消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