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号)的文件精神,西充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西充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授权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借鉴相关经验,本项目拟采用***模式运作,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授权通过竞争性程序公开选择的相关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授权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
*、招标内容概况:
(*)项目选址规划于西充县晋城街道鹿岩山村*组,该项目征用土地面积约**亩。
(*)项目功能:项目建成后,对西充县城区及西充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的中心场镇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处置。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模式运作,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授权通过竞争性程序公开选择的相关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授权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在授权期满后,将项目设施设备无偿、完好、无抵(质)押地移交给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授权期为**年(含建设期),其中试运营期1年。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通过销售收集处理产生的粗油脂及利用餐厨垃圾处理残余废料干渣制作有机肥作为经营性收入,项目被授权方自负盈亏。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由本项目被授权方自行筹措,政府方不承担任何融资责任,也不得为被授权方或项目债务提供任何担保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举债担保。
(*)被授权项目负责范围:负责西充县城区及西充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的中心场镇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业务。
(*)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
1.被授权方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模式和相关技术标准实施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厂房建设和生产设施设备、收运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处理能力在运营期内应时刻满足西充县餐厨垃圾处理需要,产出物标准必须满足安全、环保相关要求和标准,并自行承担建设质量、工程延期等风险。
2.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应依据适用法律、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和监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和融资能力;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不少于*个类似项目运营业绩(餐厨、厨余、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等投资类项目业绩均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有意参与的本项目的投标人,自****年1月**日至****年1月**日上午8:**- **:**,下午**:**-**:**(北京时间)在************(西充县文博街**号 )现场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类似项目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套、投标保证金保函。
(*)投标保证金5***元,于报名前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保函自确定中标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保函的格式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1月**日9时**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西充县文博街**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中选方式及要求:
资格预审后,视情况按照以下方式选择被授权方:
(*)若通过资格预审只有*家时,经过业主单位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被授权方。
(*)若通过资格预审为*家及以上时,进行综合评选。
*、本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西充县人民政府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西充县星光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西充县文博街**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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