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优秀农产品“湘潭湘莲”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第*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金晟东方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年度优秀农产品“湘潭湘莲”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1《新闻联播》前约**:**周*或周日4天4次;****-**《新闻**分》后《法治在线》前约**:**,周*至周日**天**次。时长:5秒。
增值服务:****-**《新闻**分》后《法治在线》前约**:**,1天1次5秒;****-7国防军事频道精品时段约**:**点,周*至周日每日播出5秒广告片,共**天**次;****-**农业农村频道《*农群英汇》等约7:**-**:**周*至周*每日播出5秒广告片,共**天**次;****-**农业农村频道《乡村剧场》等约**:**-**:**周*至周*每日播出5秒广告片,共**天**次;北京西站北出口***大屏幕,5秒,播出**天,每天播出**次,总计****次。
5秒宣传片在电视端播出同时,央视网、央视频、央视影音均同步播出,为配合产业宣传,在中国网、凤凰网、新湖南、腾讯、新浪、今日头条、中国新闻网、网易、中国经济信息网等发稿***篇(**提供新闻初稿)。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 ****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形式:可计价服务费=******×计分表最终得分%。计分规则详见附件:****年优秀农产品“湘潭湘莲”品牌宣传计分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
具体以广告片通过中央电视台审核以及和**商议沟通为准,****年**月**日前完成。
4.付款
完成投放服务后,经**验收合格,支付应计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
5.特别约定
计分表中1和2项少1次则视为不合格,不进行验收,直到整改完成才组织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含附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 年 2 月 **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公章) 乙方:金晟东方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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