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副食品和日用品采购项目第*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6
*、项目名称: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副食品和日用品采购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宛陵东路与金鑫街交叉口东南角长*角农产品供应链中心项目**栋1层
成交金额:**.8%
评审报价:**.8%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副食品和日用品采购项目第*包 |
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泾县分中心日用品配送,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范围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年*签,服务**不变。若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出现重大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天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之日的第*天7:**前将采购人所有订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增补的少量货物要在接到通知后**分钟内送达。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要求。 |
|
*、评审专家名单:王泽岷、左旗胜、周小飞、杜玉泉、陈前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3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3楼
邮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工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年2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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