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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黑龙江 绥化市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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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招标 | 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项目已由******以绥水发[****]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水利水

电勘测研究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与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编号为:************************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项目

2.2标段(包)名称: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项目。

2.3招标控制价:***.***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现有泄洪闸进口连接段及铺盖维修加固;上游右侧导流墙前段拆除重

建;闸室及进出口两侧翼墙表层混凝土加固;消力池加长、维修;海漫段拆除重建;上游左岸及下游右岸格宾石笼护岸;重建启闭机防护罩,

配备备用电源;增设安全监测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4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总工期***日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

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 1 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 称证)、施工员 1 人(具有岗位证)、质量员 1 人(具有岗位证)、安全员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须提供近*个月(****年**月至****年**月)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没有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对以上失信记录进行核查,有失信记录者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为准)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 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进行网上注册,并领取**证书。

4.2完成网上注册后,请于****年3月**日9时**分至****年3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 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统*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

目相关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7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网站

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锁进行

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年4月7日**时**分。

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通望路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6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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