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制品制作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图文制品制作项目(项目编号为:****-******-*****)资金已落实,现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广告牌,**×2.**横版。
(2)双面宣传灯箱**个,可视发光画面尺寸****×*****竖版(含内容设计、可更换),地面以上部分高2.***、宽1.***。
(3)宣传栏橱窗(含3个橱窗和宣传板),高**、长**,橱窗尺寸*********横版。
(4)上墙宣传橱窗7个,可视发光画面尺寸*********横版。
(5)灯箱式道旗**个,可视发光画面尺寸*******竖版。
(6)现有石头刻字(石面不平整),4个字,字长****。
(7)花园石头刻字,8块黄蜡石,近圆不规则形状,长径约****,每块石头刻*字。
(8)阳台横幅标语,在原有钢架上固定广告布,红底黑字,钢架长***,高1.***。
(9)墙面标语***汉字制作**个,每个长宽****、厚***,红色。
(**)立柱标语***汉字(含标点)制作**个,每个长宽****、厚***。
(**)制度牌**块,****×****竖版,***亚克力板。
(**)*大英模挂像共**块, ****×****竖版。
(**)餐厅文明就餐宣传牌4块(含内容设计),****×****竖版。
2.2项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2.3项目估算价:**(*元)
2.4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小组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5.2.方式:线下获取,联系人:***,联系电话:***********。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年3月18日**:30(北京时间)
6.2.提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政采云军采版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
9.采购监督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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