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 | 1,***,***.**元 | **.** |
采购包1(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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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拟对****-****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蔬菜类、调料类、食用油类、水产品类、肉类、禽蛋类、冻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所需副食品。项目采购总金额以实际采购需求金额为准,采购量以采购人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确定。(早餐5元/人,预估***人,午餐**元/人,预估***人,晚餐**元/人,预估***人,每年预估***天用餐。预估用餐人数和天数与实际发生数可能有所偏差,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3、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配送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行为过错引发的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 (3)采购时根据采购人需求(种类、品 牌、数量等)进行采购。 (4)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未提供书面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 | 自合同签订后1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1年。实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或合同服务期满,合同终止。 | 年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1,***,***.**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黄伙水 、 陈孝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以下1.5% ;****-****0.8%;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以电汇、转账等方式交纳(汇单须注明招标编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交纳招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箱:******@***.***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泉州台商区东园镇阳光村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海滨街道*源路1-1号中旅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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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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