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以及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检查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高管会、办事处)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范围。
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酱腌菜、水果制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肉制品小作坊;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 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
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 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监督检查。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通过“粤商通”*** 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检查安排
县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乡镇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所有获证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5类发证产品,并将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县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参与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制定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其按照计划实施检查。确保县级监督检查计划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各镇(高管会、办事处)监督检查计划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小作坊,且监督检查频次应达到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食品相关生产企业少于**家的,要组织全覆盖检查,生产企业数**家以上的,应根据监管实际适当增加检查数量。
*、工作要求
(*)应将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请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于4月5日前报送公示的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链接和具体监督检查计划表。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应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应主动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实施“***”约谈,分层分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跟踪抽检,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督促企业消除风险隐患。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应强化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创新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培养*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骨干能手。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应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统*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统*采用省局“食品相关产品检查”粤政易小程序实施监督检查,小作坊统*采用省局食品小作坊监管系统实施监督检查。
(*)强化总结与信息报送,请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年梅州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中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家)”数量;6月**日、**月**日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材料报送途径:粤政易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杨伟龙、管晓盛处,或者报送至邮箱:*******@***.***,联系电话:*******。
*、检查频次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食品生产单位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其中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检查频次不得少于*年*次。在****年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可根据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举报投诉和舆情事件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风险分级:
(*)A级风险:调味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
(*)B级风险: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等食品生产企业。
(*)C级风险: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企业。
(*)D级风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
附件:****年梅州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
附件:****年梅州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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