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年“送戏进*村”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2
*、项目名称:金安区****年“送戏进*村”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巢湖市物华山庄物资开发公司 2 号 B 楼
成交金额: ******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年“送戏进*村”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金安区****年“送戏进*村”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金安区***个行政村和**个街道村,每村(街)送*场优秀文艺演出共计***场。 服务要求:每场节目演出时间不少于***分钟;戏曲专场可演整本大戏或不少于 3-5 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类节目8-**个(需提供节目单等证明材料)。鼓励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演出清单。具体参照采购需求说明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演出服务单位要按照“送戏进*村”管理服务网络平台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区文旅局演出计划、演出视频,报送相关信息等;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出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每个演出服务单位需上报所有演出整场的现场实录视频,每场要求不少于***分钟,画面内至少有**名观众,剪辑完整有片头片尾,画面清晰无明显抖动,同时做好文字、图片、表格、刻录光盘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后报区文旅局。 |
*、评审专家名单:高梅、刘长松、孙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安市金安区行政中心区委楼*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里站阳光巴黎春天**#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3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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