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镇卫生院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院镇卫生院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股室:西充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充县南田路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只有从*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西充县高院镇场镇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西充县东风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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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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