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和工业平台*期土方平整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和工业平台*期土方平整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有关事项澄清、补充和修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1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条款号2.2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具体程序,修改为: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的,抽取**家投标人入围。(1)参与投标企业在不超过**家(含)时,龙头企业可全部入围;(2)参与投标企业超过**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按省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5号)要求抽取**家入围后,再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中随机抽取**家建筑业龙头企业入围。
2、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项 条款号**.2 其他,新增:**、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
3、暂列金补充:原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元,现修改为:********元(含暂列金*******元)元,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同步修改。
4、现对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1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条款号3.1.8 项目技术负责人做详细说明: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本答疑澄清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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