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3月7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7日-****年3月**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
邮 编:******
项目名称:************有机废水综合再利用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国泰大街 ** 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慧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年3月7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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