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武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武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投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 1.15 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 1.00 万亩、水毁农田恢复提升 0.15 万亩),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新建区域位于大同镇、北安乐乡迂城村,矿山镇等 3 个乡镇 8 个村;水毁修复区域位于邑城镇、大同镇等 2个乡镇 5 个村。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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