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热像观瞄具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 内容 | 数量 | 研制经费概算 (人民币*元) | 单套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交付时间 |
1 | 热像观瞄具 | 8 | - | ** (含税) | ****年5月**日,完成比测样机首件(套)交付 |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单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项目采取“**********”进行招标,最终选出1家单位作为中标人。
★3.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4实物择优阶段样机必须与投标文件技术状态保持*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有权对实物样机进行拆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4.2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级及以上),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对于已通过第2条和第3条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4.4不得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竞争。
4.7投标单位或其外协单位与实物比测试验承试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负责人或股东为同*人;
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隶属同*单位(集团公司)管理。
说明:
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年4月3日起到****年4月**日止,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地点:中航招标网(*****://***.*******.***)在线购买。
6.4发售方式:
登录中航招标网免费注册会员,在线支付成功后下载标书,标书发票会发到购买标书所留的邮箱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交付首件(套)比测样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商务、**响应文件,在最终阶段开标时拆封。
商务、**文件密封具体递交地点:北京,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首件套样机密封递交地点:洛阳,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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