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期)项目-****年天长市金集镇草西村石梁镇孝庵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标段)增补工程【小额工程】选取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天长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期)项目-****年天长市金集镇草西村石梁镇孝庵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标段)增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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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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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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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金融大楼西侧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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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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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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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金融大楼西楼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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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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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方式 |
小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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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时间 |
***4-4-7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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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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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元) |
***********元*角*分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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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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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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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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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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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用 |
按照滁公管综〔****〕**号《关于进*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代理服务费:****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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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4月7日至****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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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被选取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选取人或***构提出异议。 2、若被选取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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