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小微***物资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示
按照*************年小微***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 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中选人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人 |
1 | *************年小微***物资采购项目-份额1 | ************ |
2 | *************年小微***物资采购项目-份额2 | 中全通技术有限公司 |
3 | *************年小微***物资采购项目-份额3 | 宜宾新力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 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 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 电话:***-********;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号 纪委办公室(收)。
比选代理机构:*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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