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 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金沙江大道东侧,紧临**启动区项 目。用地性质为*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亩,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拟建设产业用房及产业 配套用房等。(具体数据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为准) 2.2设计内容及深度 设计内容为项目全专业(仅包括建筑、结构、强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景观、外立面、建筑泛光、绿建、海绵城市、导视、标识标 牌)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需符合国家、*川省、宜宾市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以片区上 位规划为依据,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达到报批报建深度,提交相关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设计图纸、编制说明、做法表、主要材料表及相关指标等),配合业主单位完成概算清单编制。详见《设计任务 书》。 2.3服务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全套资料后(包含不限于定稿版产品方案和产业定位报告、项目红线图、正式规划条件等)**日历天 完成项目方案规划及初步设计成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 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 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5 月 7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 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