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第*方服务(第3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供应商须具备充足的人员储备能力,在接到采购人人员调整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补充。 本次采购需求为4名50周岁以下从事化工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须具备化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专业)或安全评价师等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 供应商须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派遣员工履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工资的发放。 供应商须辅助采购单位做好派遣员工的管理工作,建立派遣服务档案,处理劳动纠纷及应急突发情况。 供应商须保证派遣员工作为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所具备资格条件不得低于相应的实发工资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具备化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化工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备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经验的,实发工资不低于4500元/月; (2)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专业)或安全评价师等资格的,实发工资不得低6000元/月。符合甲方采购需求及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工作人员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发生,按照岗位职责标准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区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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