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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交通智能信号控制机、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视频存储设备、标识牌、护栏等
3、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180日内供货完毕。
6、项目交付地点:长城路绿地蔚来城路口、长城路管委会路口、洪沟街、灵芝路与龙潭小学西路口、龙潭小学与龙泉路口、高新区一中西侧规划一路与南天门大、泰安一中西侧规划一路与翠英街路口。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 | 是 | ****年**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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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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