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打印机租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明市第*医院 | ||
行政区域 | 永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明市第*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明市*元区列东街****号老社保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明招【****】***号
采购项目名称:打印机租赁服务
*、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由我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打印机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明招【****】***号)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明市*元区列东街****号老社保大厦9楼进行开标、评标,我司于****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显示*明市燕城贸易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成交通知书于同日发出),于****年1月**日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明市第*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经多次了解,成交供应商*明市燕城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的规格型号等向采购单位进行供货,采购单位与该成交供应商多次进行沟通,该供应商未能及时调配相应符合的产品,最终*明市燕城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内与*明市第*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年**月**日发布的*明市第*医院打印机租赁服务成交公告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市第*医院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市君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明市*元区列东街****号老社保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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