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水心院区拆建工程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拨款及政府专项债和市财力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停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锦绣路 **** 号,基地东侧为温瑞塘河沿河绿化带、西侧为**中路(隔岸路)、南侧为锦绣路、北侧为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升降横移机械停车设备停车位共 **个;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6*元。
2.2招标范围:地下室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护、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2.3施工总工期:总工期**日历天(并配合土建工期)。
①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期内)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及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
②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期内)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及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
③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如无机械停车设备安装资质的,可与具备相应机械停车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4月**日上午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鹿城区黎明西路***号国贸中心**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上午9:**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国贸中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号国贸中心**楼
联系人:章先生 联 系 人:**
电话:****-********、***********
监督部门:******监察室
联系电话:****-********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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