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至县****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乐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省中唐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号3栋3层***号附***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转***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开标时间及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1.原磋商文件 第*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采购包1 耕地质量监测具体内容中 取消 “每个试验点重复*次试验”的要求;
2.原磋商文件 第*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2 中3.2.5其他要求 第5点 ★5.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项目实施所形成的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申报成果等。(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更正为 知识产权要求:项目实施所形成的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申报成果等。(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时按照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采购计划编号:********************[****]*****;2.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
名称:********
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号
联系方式:*** **** ****
名称:*川省中唐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号3栋3层***号附***号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人:***
电话:***-********转***
*川省中唐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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