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资中县*****”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资中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曾跃东,龚明芳,卓骊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蜀财招标经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资中县水南镇和鸣大道西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资中县资州大道南*段*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资中县*****”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文件集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3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残疾人服务 | 资中县*****”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资中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拟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肢体、视力、言语及多重残疾人,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每人服务费 ***元,服务人数***名。分别为鱼溪镇***名、高楼镇***名、归德镇***名、新桥镇***名、铁佛镇***名,服务资金******元 | 服务要求: (*)根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T *****-****)规范要求,居家托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托养服务。 (*)居家托养服务包含基础服务及服务对象自选服务。 1.基础服务指托养服务机构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的类别、项目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资中县阳光家园计划****年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2.服务对象自选服务指除开基础服务之外的服务内容,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对象根据个人需要自行选择的服务内容。 ★3.服务对象选择的服务总价额不得超过***元/人,超出部分由托养服务机构自行承担,低于***元/人的服务金额,采取据实结算。 (*)服务对象要求 1.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资中户籍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2.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脱贫残疾人、纳入防反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户多残、低保和特困救助家庭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优先提供托养服务。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按照《附件*:资中县阳光家园计划****年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开展不少于6次上门居家托养服务。供应商在每次开展上门居家托养服务前应当提前主动与服务对象进行协调,不得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擅自上门提供服务;在服务对象提出服务需求(含自选服务、基础服务)时,供应商应立即响应,不得拖延。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3.坚守诚实守信,合法运营的基本原则,不得向服务对象(监护人)推销任何产品或额外收费。 4.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服务,尽职服务。 5.自愿接受服务对象(监护人)、残联、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6.过错负责: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的,要及时纠正或更换服务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1.服务的类别、项目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资中县阳光家园计划****年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2.服务对象自选服务指除开基础服务之外的服务内容,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对象根据个人需要自行选择的服务内容。 3.服务对象选择的服务总价额不得超过***元/人,超出部分由托养服务机构自行承担,低于***元/人的服务金额,采取据实结算。 | ***,***.** |
曾跃东、龚明芳、卓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根据《*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计费。定额计费:****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2.本项目监督部门:资中县财政局,监督电话:****-*******;3.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名称:*********
地址:资中县水南镇和鸣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
名称:*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中县资州大道南*段*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蜀财招标经办
电话:***********
*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