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灵山碧桂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灵山碧桂园
*、招标编号:钦和协招〔****〕6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灵山碧桂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情况:商住项目;地点:灵山县灵城街道湘园街***号。规划用地面积*****.5平方米,绿化用地*****.4平方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综合容积率1.***,绿地率**.1%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高层住宅**栋,面积:******.**平方米。其中:4层1栋,5层1栋,6层1栋,7层1栋,**层3栋,**层4栋,**层1栋,**层2栋,**层1栋,**层3栋;低层住宅**栋,面积:*****.**平方米。其中:3层**栋;商业建筑2栋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落于2栋2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层高3.6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幢,其中住宅***套,其中高层住宅共计***套,低层住宅共计**套。
本次采购内容为灵山碧桂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须达到《钦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的*级物业服务标准。
服务合同期限:自项目交付之日起3年。
*、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年内(***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也不接受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4月26日至5月2日**时前;
2.获取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号*锦华府7栋2单元**楼**************办公室;
3.获取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可领取纸质版的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本的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转账,内容备注“灵山碧桂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投保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钦州市扬帆大道支行;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应于****年5月**日下午3时**分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递交到**************办公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招标将于****年5月**日下午3时**分,在**************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所明确的相关要求,并携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出席。
**、公告查询: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邮箱:***********@***.***;
5.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号*锦华府7栋2单元**楼。
**************
****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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