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
****************受采购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和遥测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士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分整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联系人:**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层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和遥测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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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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