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艺赋美”演出 |
采购品目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1.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全年完成***场以上演出,分A、B、C*个规模的演出(其中A类不少于**场,演员**人以上;B类不少于**场,演员8人以上)。 3.演出类别需包括乐队演唱、器乐演奏、舞蹈演出、朗诵、快闪等各种不同类型。 4.具备自主策划活动主题的能力,具备控场和*定的节目创编能力,在较短时间内提供适应活动主题的演出内容。 5.演出需适应每个点位不同特色,兼具艺术品质和群众喜闻乐见。 6.具备在多个县(市、区)同时开展演出的能力。 7.节目、音响、服装、道具等演出所需物料需自备,并按照我局要求提供直播和演出视频剪辑等服务。 8.对于演出规模、行程、内容等各方面出现的突发状况,原则上服从我局安排。 |
预算金额(元) |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小微企业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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