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器材定点采购公告于****年4月**日至4月**日在福建省司法厅网站发布,截止****年4月**日**时,共收到5家报价人递交密封书面报价材料。经评审,有3家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人名称 | 不符合条件原因 |
************ | 未提供干粉灭火器(换药)、*氧化碳灭火器(换药)、*氟丙烷灭火器(换药)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标志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
未提供5公斤干粉灭火器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标志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 |
福州市仓山区鑫安消防器材经营部 | 未提供*氧化碳灭火器(换药)、**公斤和***公斤*氟丙烷灭火器、灭火器弹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标志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
因有效报价人不足*家,本次采购项目流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部门: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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